王会勇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会勇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统一审议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和<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法规的决定(草案)》,统一审查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案)》等两部法规和《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张家口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指出,要发挥好统一审议作用,注重统一审议实效,切实提高法规质量和效率;法工委要根据法制委的审议意见认真修改,充分吸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完善,确保各项议题按时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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