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决定
7月9日,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决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压采和回补并举、建设和管理同步要求,巩固“6+1”联动监督成果,提高全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力举措。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6+1”联动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领域。代表小组经过征求意见、深入调研,发现丰南区地下水过量开采现象非常严重,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特别是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已经被列为禁止开采区。区人大常委会向区委汇报情况后,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参加了专项视察。地下水资源关系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对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这方面作出《决定》。
《决定》共13条,从地下水开采管理、规范生产生活用水、地表水置换、河湖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吴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