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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律师“一法一条例”专题询问 公检法司负责人诚恳应询直面难点
来源:法治日报 2020-08-04 09: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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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难”怎么解决?“会见难”如何改善?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找不到受理部门,有何举措?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仍不充分,作何打算?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重点环节,几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开门见山、直言不讳,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答复、诚恳应询。7月3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律师“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指出,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推动律师“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积极推进河北省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改进网上立案工作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立案数量显著增加,出现了立案排队、立案“卡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案难”问题。有的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推出网上立案便民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法院实行网上立案后,仍然要求到法院现场立案,使得便民措施不够便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教民询问,省法院将采取哪些切实措施解决“立案难”问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茂明应询时坦言,个别法院特别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的法院,出于审判质效考核的考虑,在季度末或者年底的时候,限制当事人立案;推行网上立案以后,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选择了网上立案,也在网上提交了材料,有些法院还要求当事人到现场来重复办理立案手续。对于这两种原因造成的“立案难”问题,徐茂明直言,法院必须坚决整改。一是改进网上立案工作,下一步首先要明确网上立案电子材料提交的标准和审核期限;二是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切实强化审判管理,全面深化“当场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三是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徐茂明指出,目前网上立案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对网络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不好辨别,审核流程和衔接规范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目前,河北省法院正在加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争取尽快明确后下发给全省法院执行。

  完善律师会见设施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福建提出,由于种种原因,有些看守所“会见难”问题仍然存在,成为影响律师执业权利的一个突出问题。他询问,河北省公安厅对改善律师会见设施有哪些具体举措?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史贵中应询说,在改善律师会见设施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于看守所只有一间律师会见室的,一律增设,确保不少于两间律师会见室;对于因条件所限确实难以增设的进行改建,在不影响会见效果的前提下,适当缩小面积,增加律师会见席位数量;对于隔音效果不好的律师会见室,进行隔音升级改造。“目前,河北省141家在用看守所,共设有律师会见室358间,其中新增律师会见室52间,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律师会见室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尽可能增加会见室数量。”史贵中介绍说,为了解决看守所“会见难”,在目前现有条件下,河北省各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有益探索。据介绍,河北公安机关开展视频远程会见,在全省各看守所搭建视频远程提讯会见平台,鼓励和方便律师在看守所办公区以及执法办案场所通过视频会见在押人员;建立快速会见机制,针对在押人数阶段性激增造成律师会见室不够用情形,确定快速会见场所,对于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由律师提出申请,看守所安排快速会见;临时调剂会见场所,在征得律师同意的前提下,关闭讯问室的录音、录像设备,将空闲的讯问室当做律师会见室使用。此外,河北公安机关还完善预约会见方式,开通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平台,方便律师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会见预约,最大量发放预约号,保证会见室资源能够充分利用,不闲置;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在一些具备条件的看守所,工作时间内无法满足律师会见需求的,可以由看守所所长批准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利用公休日安排律师会见。

  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律师向有关单位反映执业权利受到侵犯时,经常找不到具体受理部门或迟迟没有下文,这类问题在检察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杜君丽就此询问,省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处理律师执业权利诉求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和打算?“我们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改造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倡和鼓励律师通过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开通手机App、网上信访等途径提供案件线索,便捷律师反映诉求。同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律师来访‘绿色通道’,设置接待律师专门窗口,加大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力度,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救济;设置专门律师会谈室,为律师提出意见、反映诉求等创造良好环境。”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智慧应询说。赵智慧介绍说,河北检察机关及时受理调查核实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或者申诉案件,确保在10日内办结并进行书面答复;对控告申诉反映问题属实的,依法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对于认为属于相关部门、相关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律师本人,并通报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针对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赵智慧强调,检察建议不是发出去就了事,检察机关会紧紧盯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问题,跟踪到底,监督落实情况,真正让检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

  发挥律协独特作用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薛寒提出,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做了很多实事,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存在保障不充分、不到位的问题。她询问,河北省司法厅作为主管部门,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有什么进一步打算?河北省司法厅厅长贾文雅应询,将加大律师“一法一条例”的普法解读,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律师制度、律师的职业价值、律师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知水平,营造律师职业“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和思想基础;要深入宣传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思想,宣传律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努力推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的新型关系。此外,将积极争取把“一法一条例”的重点问题纳入依法治省考核,探索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落实“一法一条例”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解决好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合力不强等问题;更加注重发挥律师协会的独特作用,加强各级律协“维权中心”建设,探索完善“权利救济”“联动响应”“快速处置”“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使保障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靶向化,加强律师生活关爱和扶助,真正把律师协会办成“律师之家”。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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