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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来源: 2020-08-04 1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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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20年7月28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高云霄

  截至目前,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下达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2268亿元(含单独核定雄安新区新增限额300亿元)。其中:970亿元(含雄安新区169亿元)新增债务限额,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已列入年初预算;其余1298亿元新增债务限额需要安排使用,包括一般债务213亿元、专项债务1085亿元。此外,财政部近日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下达我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98亿元(含单独核定雄安新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0亿元),需要安排使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抗疫支出需要,省政府研究提出了安排使用意见,需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现简要说明如下:

  一、省级债务限额使用及预算调整

  (一)一般债务。此次安排使用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13亿元,拟转贷雄安新区45亿元,全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转贷市、县(市)168亿元,其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7.78亿元,通过外债转贷举借0.22亿元(为按协议继续实施提款的项目,用于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提款281万欧元,按预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196万元)。

  按照国家规定,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据此,需相应调增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13亿元,调增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支出213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债券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将年初预算原使用一般债券安排“外国专家公寓建设”的1亿元,改为使用一般财力安排;相应将原使用一般财力安排“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的1亿元,改为使用一般债券安排。

  (二)专项债务。此次安排使用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85亿元,拟转贷雄安新区86亿元,转贷市、县(市)999亿元,全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

  按照国家规定,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据此,需相应调增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085亿元,调增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贷支出1085亿元。

  (三)抗疫特别国债。此次安排使用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98亿元,拟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内预留省级58亿元,用于解决基层的特殊困难;补助雄安新区100亿元,补助市、县(市)240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按照财政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20〕57号),预留省级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对下补助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据此,需相应调增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入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8亿元,调增补助市、县(市)支出58亿元;相应调增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398亿元,调增补助市、县(市)支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340亿元、调出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调出资金)58亿元。

  考虑以上三方面调整因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由年初的4438.4亿元,调增至4709.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由年初的696.4亿元,调增至2179.4亿元。

  二、雄安新区债务限额使用及预算调整

  (一)一般债务。此次转贷雄安新区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45亿元,新区拟安排本级使用30亿元,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转贷托管三县(雄县、容城县、安新县)15亿元。据此,需相应调增雄安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5亿元,调增雄安新区相关项目支出30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5亿元。

  (二)专项债务。此次转贷雄安新区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6亿元,雄安新区拟全部留用本级,用于起步区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56亿元、昝岗组团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30亿元。据此,需相应调增雄安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86亿元,调增雄安新区相关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86亿元。

  (三)抗疫特别国债。此次安排使用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0亿元,雄安新区拟全部留用本级,用于高铁站枢纽片区建设31.8亿元、启动区建设41亿元、防洪工程15.5亿元、容东片区建设11.7亿元。需相应调增雄安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00亿元,调增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0亿元。

  考虑以上三方面调整因素,雄安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由年初的287.5亿元,调增至332.5亿元;雄安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由年初的165.2亿元,调增至351.2亿元。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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