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调研·理论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 注重代表作用发挥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20-10-10 10:15:52
A- A+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促使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履职,对于彰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就新时代下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管理工作进行了实践和探索。

  从学习培训入手夯实代表履职基础

  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一是抓好初任培训。引导新当选代表端正思想认识,尽快进入角色,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基本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二是抓好任期业务培训。认真制定届内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三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举办 8次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参加学习 300多人次。三是督促代表平常自学。为代表赠订《代表与人民》《人民与权力》等人大内部书刊,发送普法资料和人大常委会会报,供代表学习、借鉴和积累先进履职经验,帮助提高履职能力。

  拓宽培训内容。一是聘请党校专家讲解时事政治和人大相关法律。二是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人传授代表履职业务知识。三是高等院校权威人士讲解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及其它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知识。四是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交流代表工作和履职经验。创新培训方式。一是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除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自行组织代表培训外,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赴外地学习,到指定的人大培训基地或大学进行履职业务培训。二是课堂讲授与参观视察相结合。围绕培训内容,组织代表现场参观、视察调研、专题讨论。三是理论研讨与业务解答相结合。除专家授课外,定期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围绕审议报告、视察调研、联系群众、提出议案、撰写建议等业务进行现场解答、交流分享,实现人大机关与人大代表、老代表与新代表的良性互动。

  从服务保障入手拓宽代表管理渠道

  深化代表活动平台建设。2017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的工作目标,在完成对全区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人大代表之家”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将“代表联络站”建设向基层选区延伸,搭建代表与选民面对面交流、接受监督的平台,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打通了服务选区的“最后一公里”。全区共建成 7个代表之家、32个代表联络站,实现各镇(街道)“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2018年,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共 426人次通过在代表之家、联络站与选民群众见面,召开座谈会 91场(次),接待选民群众1871名,收集社情民意 197条,形成意见、建议160条,推动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今年,组织全区各代表联络站就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议题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联系选民活动,共征集到 50件建议和意见,从中选出 8件热点问题在常委会专题询问时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解答,其余 42件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限期答复。建立了履职公开制度,按照“五有”、“五簿”、“五上墙”标准建设活动平台,完善代表信息公开办法和渠道,在代表之家、联络站公开代表履职信息。

  丰富代表活动形式。一是拓宽代表知政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参加旁听庭审和检察开放日活动。二是创新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开展主题小组活动,组织代表集中开展培训、视察、监督、交流和评比活动。三是开展联系走访活动。建立代表与选民结对帮带对子,为辖区内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强化代表活动宣传。保障信息畅通,建立各类微信群,加强代表与组织、代表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交流,随时掌握民意动向和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挖掘代表活动积极分子,通过惠山人大公众号和人大杂志等途径,总结宣传代表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使一心为民、大有作为的优秀代表脱颖而出。

  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将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年度预算,解决好“有钱用”的问题;着重研究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使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怎么花”的问题。

  从建章立制入手严格代表监督考核

  完善管理制度,有章可循。在创建代表之家、联络站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无锡市惠山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意见(试行)》和《惠山区人大代表履职考评细则》,就代表履职考评的对象、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细节进行具体化,意见明确了代表履职管理的主体,依托惠山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全覆盖,以线下活动开展与线上全程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开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工作。

  细化履职登记,有档可查。精心设计、细化项目,推出了代表履职登记本,内容涵盖参加人代会、小组活动、专题调研、接待选民、提出建议、扶贫帮困等各类履职活动记录。引入选民评价机制,要求每一位代表在一届内向选民现场述职,接受选民评议。每年年底在个人总结自评基础上,开展代表小组集中考评。由代表各自汇报自评,代表间互评,初步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镇(街道)人大(工委)在签署意见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确认。

  抓好结果运用,有据可依。一是强化正面激励。常委会将考评结果作为争先创优的重要依据,每年在一定范围内向代表进行通报。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履职先进代表并予以表彰,并组织区级媒体对表现优秀的代表进行采访报道。二是推荐连任代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届末总评情况确定并建议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委推荐连任代表人选。三是完善辞职制度。代表两年履职评估等次为不称职或三年履职评估等次为基本称职的,责令其提出辞去代表职务。代表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罚处罚以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去代表性、先进性的建议辞职。代表履职管理工作推行以来,代表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务实性显著增强,代表活动开展质量有明显提升。(作者:徐菁)

责任编辑:吴丽芳
Copyright  ©  2011-2020  河北人大 版权所有    WAP版网站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冀ICP备09023088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