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决定
近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切实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民事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决定从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履行地方人大立法监督职能五个方面,就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和要求。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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