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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非专题式询问”模式的探究与实践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20-12-04 09: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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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4年开始,受专题询问启发,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开始深入挖掘询问这一“制度金矿”,创设非专题式询问模式,开创浙江省基层人大监督新模式,非专题式询问与专题询问共同构造形成了更加完善的询问制度体系。对非专题式询问模式的定义非专题式询问,是指在全体人大代表会议期间,按照一定程序,由各人大代表中心组或代表小组就本行政区域内多个互不关联的“询问案”向“一府一委两院”进行询问的监督模式。

  非专题式询问模式的主要特点

  组织非专题式询问成为常态化、惯例化。针对专题询问组织不够常态、受主观因素制约较多的问题,非专题式询问会每年固定安排在半年度的全体人大代表会议上,此时可以克服人代会期间议题较多、难以专心组织询问会的不利因素,从 2014年至 2020年,泰顺县在半年度的全体人大代表会议上组织非专题式询问成为惯例。询问场合更加公开化增大询问监督压强,询问人体现的是代表中心组的整体作战能力。答问人层级提升有利增强询问监督效能,多主题询问有利于集成化解决民生难题,询问议题的产生主要是自下而上推动。制度创新更加关注提升答问质量和加强后续监督。组织专题式询问,规定将议题于一个月前告知答问人,让答问人备足功课,让答问人将“询问案”的政策背景、涉及部门职责、推进实施的计划全面理顺厘清,保证“询问案”督促落实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从破解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考量。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建议越来越多是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往往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经常需要县政府层面统筹资源,或需要多部门协同并向县政府汇报才能得以妥善解决。“询问案”的提出,由“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负责答复,有利于代表主体提出的建议得以自上而下推动落实,有助于化解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代表主体对答复不够满意,但又没办法推动”的困境窘境。

  从克服专题询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来考量。在推行询问制度的过程中,感受到专题询问应询主体层级不够高、场面比较内部化、询问次数安排不够制度化,询问监督声势不大、效果不够理想。为此,专门针对专题询问实践中存在的程序设计缺陷,吸收专题询问的制度优点,推动询问机制的重新梳理、不断探索,从而推出非专题式询问模式。

  从搭建问答双方全新履职平台来考量。一是为代表主体搭建一个全新的履职平台。代表中心组召集各级人大代表做好相关议题的调查研究,是代表主体参政议政的一次集体行动,促进人大代表履行好监督职责。非专题式询问模式的探索,不仅实现了代表传递民意的常态化,更增强了议政督政的精准化,推进了依法监督的实效化。二是为应询主体搭建一个全新的履职窗口。非专题式询问就是一场围绕民生关键要事解决的“问政考试”,更是展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小窗口”。答问人直面全体代表提询,在广泛的民意前面作出为民履职的承诺,更能达到改进政府工作的效果。非专题式询问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工作方式上的创新和探索,不仅询问出了代表、群众们原汁原味的民生诉求,也让政府工作能更贴近群众、贴近民心。

  从更多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来考量。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较多,需要发挥代表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询问制度的创新,有计划有步骤地批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利益问题。就 2020年组织的非专题式询问而言,9个代表中心组提出 10个“询问案”,涵盖教育卫生、旅游主业化、生态大搬迁等多主题。通过非专题式询问平台,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基本上得到集成化推动解决,如对三魁代表中心组提出的如何做好生态大搬迁的“后半篇”文章,县政府领导从推动实施自然村整体搬迁、全要素推进安置点建设、全速推进公共服务配套等多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提出了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对罗阳代表中心组提出的建设下洪社区公办幼儿园的问题,县政府领导现场承诺 2021年开工建设。各个“询问案”得到及时推动解决,从制度上落实和体现人大工作“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完善非专题式询问模式的建议

  党委的强有力领导和充分支持,是询问制度创新有效推动的关键保障。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制度的创新更是如此。创设非专题式询问模式,自始至终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做到宏观层面构思、重点推进及时向党委专项汇报,保证制度创新在党委领导下有序组织。只有与党委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人大监督工作、询问制度创新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提升代表主体询问质量,是询问制度创新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非专题式询问模式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求代表中心组切实提升“询问案”的质量。议题选择要准确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党委作出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中寻找议题,对事关全局的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监督不偏向、有作为、有权威;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各代表中心组的积极主动性,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收集民情民意的基础性作用,善于从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中寻找议题,做到问大事、问要事、问难事,确保了“询问案”问得准、问得精、问得好,为询问模式创新奠定扎实基础。

  规范制度运行和程序设计,是询问制度创新富有生命力的核心要素。要推进非专题式询问规范化、常态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每次由各代表中心组提出一至两个“询问案”。一是深化问前调研。要求各代表中心组精心制定询问调研方案,通过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各种方式,特别是与相关部门乡镇进行前期对接,了解政策背景,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询问作好准备。二是优化沟通方式。非专题式询问前,要求县政府对询问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对如何答问做到心中有数,营造有利于询问、有利落实的宽松环境。三是紧扣主题问得准。询问人提出的问题是受代表中心组的集体委托,应紧扣议题,做到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答问人如果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追问,倒逼应询人对询问议题要深入研究与思考。四是对询问后的督办。要盯住效果抓跟踪,要求于询问会后三个月内提交答复结果,并在次年的全体人大代表会议上报告落实情况,以督办的持续性保障询问监督取得实效。五是对询问后的评价。对非专题式询问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的对象主要是“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乡镇的负责人,并将相关部门、乡镇的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加扣分内容。

  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是询问制度创新不断发展的永恒课题。创设非专题式询问制度,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要找准依法履职行权与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搭建代表主体与“一府一委两院”听取民意、回应关切、良性互动的全新平台。要从制度上处理好与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做到合拍合力。人大常委会也要综合运用督查、视察等多种监督形式跟踪问效,共同促进“询问案”办理的逐段推进和落实到位,切实避免出现“一问了之”的情况,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形成“监督 -落实 -再监督 -再落实”的模式,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形成合力。对“询问案”落实不力、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及时提出警示,并组织跟踪检查,必要时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说明情况,接受再次询问或者质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县委、县政府,切实把问题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发挥好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典型事例的深度报道,披露一些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能够推动解决的人大监督典型案例,使非专题式询问更富有影响力和推动力。要把握舆论导向,对敏感问题的报道要认真把关,引导社会舆论对非专题式询问作出正确解读,努力营造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舆论氛围。泰顺不断探索创设非专题式询问模式,是为了不断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非专题式询问模式,是面对面、实打实的询问监督,倒逼代表主体依法履职行权、献计献策,是对改革发展民生的大问底、大会诊,也是“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乡镇推动经济民生事业发展的再细化、再落实,有助于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科学性、权威性、实效性,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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