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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
全省人大系统文化领域协同立法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
来源:河北人大 2020-12-11 1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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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上午,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精神,加强全省人大系统“十四五”期间文化领域立法统筹协同,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民侨外工委在石家庄联合召开全省人大系统文化领域协同立法座谈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杨金深出席并讲话。

  参会人员汇报了近年来各设区市、自治县文化领域立法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十四五”期间文化领域立法的初步设想,就全省人大系统文化领域协同立法开展了交流讨论。

  杨金深指出,加强文化领域立法是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为做好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领域的立法权限,是开展文化领域协同立法的共同基础,要从总书记的论述、党中央的部署和上位法的规定中寻找立法的切入点,从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概念的解析中,科学确定立法范围和项目;要坚决克服文化立法无事可做的狭隘观念,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更加精准的指向合理构建“十四五”文化领域立法新格局。

  杨金深强调,文化领域协同立法是做好文化领域立法工作的创新之举。全省人大系统要共同谋划推进“十四五”期间文化领域立法工作,以期快速形成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合力,建立相对完善的文化法规体系,为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充足法治保障。一是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立法的数量、形式和内容可以灵活机动安排,既可以制定条例,也可以出台决定或规定,既可以就整个区域历史文化保护进行立法,也可以就本区域内某一类的历史文化保护进行立法,还可以针对某一个项目或单体保护立法,体现地方立法的“小、灵、快”特点。二是上下统筹、错位推进,上位法具有普适性的可不再立法,确需立法的要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创制性、补充性、探索性、改革性功能,有共同特点、共同需求和密切关联的立法,如大运河文化保护利用,要加强省市人大立法统筹,共同调研、深化协作。三是精细研究、确保质量,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注重前期调查研究,结合各地特点和实际需要,围绕文化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在立法过程中予以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郑爱军主持会议,各设区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相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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