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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人大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会
来源:高阳人大 2020-12-16 16: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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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人大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专题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副主任曹培元、田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曹培元主持培训会。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县委二楼多功能厅设主会场,各乡镇(街道)人大设分会场, 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15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上,县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冯亚楼结合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深入浅出地进行了精彩讲解,重点讲解了法典化进程、民法典的时代意义、民法典的体例、民法典的亮点和六大核心要义等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不断提升法治高阳建设水平。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抓好民法典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同时,组织开展了“送民法典进社区、共同学习民法典”活动。县人大常委会还向各乡镇(街道)人大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充分利用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民法典,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广泛动员人大代表向选民宣讲民法典。

  培训会要求,要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府一委两院”及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人大干部、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宣讲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要切实增强民法典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对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还有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府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会委员,部分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负责人。

  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锦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乡镇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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