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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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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代同行 与民意呼应——邢台人大奋力谱写地方立法新华章
来源:邢台人大 2020-12-30 0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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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和民生关注热点,先后制定出台了《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对《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和《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地方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节奏快、质量优、关注高的特点,为促进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书写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绚丽篇章。回望一年来的工作历程,市人大常委会克服任务重、经验缺等各种困难,针对我市立法需求,注重问题导向,在创制性立法上进行了成功探索,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

  “前期物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如何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怎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近年来,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集中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为了在党的领导下,通过立法的手段,制度的设计,来破解物业管理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大胆探索创制性立法,精心打磨,制定出台了《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

  《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总结我市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政府、业主、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专营单位等各方主体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途径和方式。《条例》规定,应当在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下,设立街道和社区两级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事项,化解物业管理纠纷,进一步发挥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规范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科学发展。

   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民生领域立法

  以更好回应民生关切,提升城镇公共供水服务水平为目标,出台了《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供水用水关系,作出了“禁止将换热设备与城镇供水管网直接连接”和“推行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建设、改造、管理、维护专业化”等具体规定,对保障水质安全,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

  《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制定出台受到我市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座谈交流,为广纳民意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将“管理与监督”单设一章,解决了养犬管理职责不清的突出问题,并对文明养犬行为规范和犬只伤人责任划分做出了更加细致、具体的规定。《条例》的公布施行,将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文明规范养犬意识,创建维护优美和谐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围绕打赢邢台蓝天保卫战,不断完善生态环保领域法规体系

  于11月1日正式施行的《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部自主起草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规定》聚焦重点、简化体例、实用性强,突出体现了地方性法规“小而精”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和凝聚了社会各界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共识,在控制和减少由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噪声、空气污染,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巩固和扩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努力与不懈探索,“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过去的一年,邢台人大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写就了邢台地方立法的奋进篇章。踏着新时代的节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不断推进地方立法精细化、精准化,彰显地方特色,为推动和保障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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