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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暗访抽查生态环保单位项目170多个点名曝光143个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02-01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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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运用执法检查等法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先后暗访和抽查了170多个生态环保单位和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如实反映问题,用案例和数据说话,点名曝光了143个单位,让法律的“牙齿”充分咬合。

  “连续三年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不论是规模、力度,还是影响、效果,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中都是空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举例介绍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提出防治成效要看群众的真实感受;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特别关注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深入了解水源地保护、输水管网建设、用户水龙头出水质量的情况,要求有关方面依法公开饮用水安全情况,确保绝对安全。

  此外,土壤污染防治法聚焦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推动从源头上做到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住的安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高度重视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到一处都召开各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召开基层工作者、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走进企业社区、田间地头,了解实际情况,倾听人民呼声,回应群众关切。

  “通过执法检查,反映出法律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不足和短板。”窦树华介绍说,一是法律宣传教育普及不够广泛深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监管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并存;一些企业缺乏依法治污的自觉性,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共享、科学执法等法律要求没有完全落实,例如,有的地方没有落实好维护水体功能的法定职责,河水变成了“死水”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河长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够。

  三是法律规定的源头治理仍是弱项,我国产业结构偏重工业、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并未根本缓解。

  第三方评估报告反映,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管网破损、管网混接错接,是河湖黑臭的主要原因。各地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欠账多,建成的管网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偏低,部分市县污水收集率不足50%,雨污分流比例不足40%,化肥、农药使用量高、利用率低,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不完善。

  四是法律要求的标准和规划制定工作没有完全落实,例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修订工作滞后;一些标准之间不协调,甚至相互抵触,一些标准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过于整齐划一,不符合区域、流域实际情况,不能满足差异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着没有编制污染防治规划、规划编制与目标任务不对应,规划实施缺乏保障等问题。

  五是法律强调的科技支撑和资金保障力度不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研究项目相对薄弱,对污染成因的预警、治理的研究有待加强,对区域性、流域性、系统性治理的科学规律把握不足;现有的治理修复技术还不够有效、安全、经济;生态环保资金仍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多元投入模式尚未建立;法律规定的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存在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窦树华介绍说,富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具体执法问题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交有关方面依法纠正,督促立行立改。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违法问题,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回头看”,督促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已向国务院有关方面提出建议,推动加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并通过听取和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各项专题报告等方式跟踪监督。属于法律本身的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在下一步立法、修法中研究解决。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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