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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出台
来源:河北人大 2021-02-04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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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报请中共河北省委同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已于近日印发,共涉及各类立法项目42件。

  本次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以法治方式推动全省改革发展,努力为“十四五”时期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

  根据《立法法》《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有关规定,在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始终遵循急需先立、突出重要领域的原则。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一致,根据改革重点任务,将省委研究提出需要制定、修改的项目列入立法计划。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工作,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重要领域,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突出创制性和自主性,体现地方特色,务求小切口、真管用、能落地,以更加完善的法治建设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同时,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充分考虑从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中确定立法项目,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中,有19件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且已有较成熟的草案文本,拟在2021年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多个重要领域。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法治方式解决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安排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为加快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结合雄安新区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发展需要,安排雄安新区条例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先行先试,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方向、规划建设实施、社会治理等方面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实法制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中国、网络强国战略思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推动数字经济成为我省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重要驱动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中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人类文明、弘扬优秀文化,促进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大运河遗产利用和保护条例。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还将围绕完善生态文明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节约用水条例、衡水湖保护条例;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完善民生保障,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修改公路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等。

  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共分三类,其中:一类项目是拟在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共19件;二类项目是预备项目,共18件;三类项目是调研项目,共5件。

  一类项目(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共19件)

  (一) 提请省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1件)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已四审)

  (二) 继续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4件)

  1.河北省信息化条例(修订)(已二审)

  2.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已二审)

  3.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二审)

  4.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已初审)

  (三) 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13件)

  1.雄安新区条例

  2.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3.河北省大运河遗产利用和保护条例

  4.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订)

  5.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6.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7.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8.河北省公路条例

  9.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10.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

  11.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

  12.衡水湖保护条例

  1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

  (四) 需要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1件)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矿产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

  二类项目(预备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再安排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共18件)

  1.河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2.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3.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

  4.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

  5.河北省献血条例

  6.河北省邮政条例(修订)

  7.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

  8.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9.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

  10.河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

  11.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

  12.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1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修订)

  14.河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

  15.河北省民用航空条例

  16.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

  17.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修订)

  18.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三类项目(调研项目,起草调研论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共5件)

  1.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修订)

  2.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3.河北省社区矫正条例

  4.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修订)

  5.河北省国家机关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修订)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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