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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河北日报 2021-02-22 09: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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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2月2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晓东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砥砺前行、拼搏竞进,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三件大事”取得标志性成果,成为河北加速发展的强大引擎;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成效突出,综合经济实力持续提升;污染防治力度前所未有,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动能显著增强;保障改善民生力度空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要看到,国内国际形势深刻变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风险和挑战;提升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优化生态环境、深化改革开放任务依然艰巨;民生领域存在短板,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认真贯彻了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要求,提出的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符合现实省情,顺应未来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可行。建议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建议,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五年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的衔接,构建统一完善的规划体系。要统筹安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深入开展规划实施跟踪监督、动态评估和绩效考核,确保全面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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