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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河北人大 2021-03-17 11: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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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2月2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晓东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六稳”“六保”工作有力有效,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好于全国平均水平;雄安新区进入大规模建设新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期目标如期实现,冬奥项目全部完工;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污染防治取得突破,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转型升级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成绩实属难得。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还面临经济平稳发展的基础不牢、项目谋划储备不足、转型升级仍需持续加力、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等问题和挑战。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2021年计划草案,认真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立足经济运行阶段性特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我省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的有利条件,注重与“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效衔接,计划目标安排积极可行,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建议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建议,在2021年计划执行中,要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以“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为抓手,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要切实把各项惠企纾困政策抓细抓实,千方百计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鼓励重点领域创新突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要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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