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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赴衡水、沧州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调研
4月20日下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刘书为率农工委调研组一行,赴衡水、沧州开展衡水湖保护立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调研。省林草局野保与湿地处、保护地管理处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在衡水市,调研组一行赴安平县杨屯乡村振兴示范区实地考察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深入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实地查看衡水湖保护情况、湖区村庄拆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衡水湖保护治理工作情况、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情况汇报,与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法工委等有关同志就衡水湖条例立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在沧州市,调研组一行赴运河区实地查看了大运河农业文化产业园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随后赴南大港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实地查看了野生鸟类保护工作。
刘书为在调研中指出,加强衡水湖保护立法是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运用法治化手段解决制约衡水湖保护治理难题的现实要求,立法中要切实把衡水湖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搞透,使各项制度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是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回应社会各方期待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必要举措,是实现中央和地方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要密切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填补法规弥补法规漏洞,完善配套制度,适时启动我省条例修订完善工作。要切实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工作举措,把这两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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