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勇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7月13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会勇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工委、农工委、城建环资工委,省人大社会委,雄安新区,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省体育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统一审议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等五部法规的决定(草案)》《河北雄安新区条例(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强调,法工委要根据法制委的审议意见认真修改法规草案,充分吸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不予吸收的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要及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做好沟通、协调、反馈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修改完善,确保法规草案按时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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