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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来源:河北人大 2020-12-20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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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我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和《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成立了机关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以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为组长,财务处处长为副组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机关信息中心主任、各工作委员会(专委)办公室主任、研究室综合处处长为成员,严格按要求开展了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自觉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拼搏进取,履职尽责取得新成绩,整体效能实现新提升,干事创业呈现新风貌,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了新贡献。一是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筑牢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基础。全年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及有法规效力的决定17件,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33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件,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质量好。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全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9项,组织执法检查10项,开展专题询问3次、调研视察61次,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调研10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7件。三是有效激发代表工作活力,充分彰显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四是持续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着力巩固、深化、提升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代表机关、工作机关。

(二)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专项项目共13个,专项资金7851万元,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项目9个,部分完成项目3个,全部未完成项目1个,完成率89.21 %。 一是从预算资金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预算资金基本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需要,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从预算执行情况看,2020年结转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内。三是从预算管理情况看,建立健全了《机关预算管理办法》、《机关预算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培训费、会议费预算;建立了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存在问题及评价结论。通过自评,总的来看,2020年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也较好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科学,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因为不可预见因素的存在,部分预算预算绩效指标不太符合工作实际。二是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机关有些部门和预算单位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四是机关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致使各部门人员对这项工作的熟悉程度还不够。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与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对比倒查情况看,2020年的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总体上情况良好,基本上达到了有关要求。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的设定还不够清晰,不够明确。二是绩效目标的设定还不够准确,有偏差。三是绩效指标的设定还不全面,不完整,不够科学合理。四是绩效标准还不够恰当适宜,不易于进行评价。我单位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逐项查找原因,查找差距,积极认真整改,努力做到绩效目标的设定清晰准确,全面完整,科学合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多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增强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三是进一步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四是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经政策,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手续,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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