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调研
10月8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张妹芝副主任为组长的三个执法调研组,分赴石家庄、唐山、保定、秦皇岛、承德、定州、辛集七市,就《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张妹芝在定州河北长安基地调研。
执法调研组分别听取了七个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市县有关部门、部分省人大代表及企业代表、科研工作者开展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各地在法规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了对推动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并前往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实地考察。

执法调研组考察秦皇岛市北戴河生命科学园。
执法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市在法规贯彻实施,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引导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所取得的进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执法调研组强调,《条例》的颁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生动法治实践,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法规意识,充分认识法规实施的重要意义;要聚焦关键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规及配套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及省科技厅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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