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勇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11月8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会勇主持会议。法制委委员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工委、农工委、城建环资工委有关负责同志,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衡水市滨湖新区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进行。
会议统一审议了《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河北省公路条例(草案)》《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衡水湖保护条例(草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王会勇指出,要深入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方位,特别是在法规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基层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有效打通立法体现民意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法工委要根据法制委的审议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法规草案,确保顺利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责任编辑:吴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