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关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021年12月1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授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7次主任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至1月20日(星期四)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3天半。
责任编辑:吴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