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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21-12-21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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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2至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同志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0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强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该报告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的有关要求,报告工作专门建立了省级协调机制,率先探索开展了资产价值量核算,形成了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特色亮点。报告客观全面、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分析问题客观准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表示赞同这个报告。

  在充分肯定省政府2020年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指出了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的地方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尚未全面摸清,基层执法力量相对不足。二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发展难点突出。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仍需深入探索,有的地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不到位。三是试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难度较大。缺少顶层技术规范和标准,部分数据资料缺失,报表编制时效性不强。四是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依然形势严峻。矿山修复难度大,违法采矿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矿山迹地绿化效果不够好。五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仍需加大力度。水源置换工作进展不快,水利工程设施还存在短板,全社会节水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六是耕地保护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比较粗放,个别地方违法用地仍时有发生,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新发展理念落实措施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更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丰富内涵。要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要加强自然资源科学利用,尤其要下功夫解决好耕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和其他自然资源长期闲置浪费的矛盾问题。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机制。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体系,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编制委托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资源清单,逐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不断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构建范围明确、分类科学、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实物量与价值量相结合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体系,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管理数据共享,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问责的力度。

  二、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能力

  省政府要不断理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加快厘清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与相关部门统一履行的关系与方式。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解决部门间沟通不畅的问题。省政府要积极扩大价值化核算试点,协调有关部门在林业、国有土地、矿产资源资产价值化核算成功试点基础上,谋划好、落实好全省推广应用工作,探索水资源价值化试点范围,推进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借力专家智库、完善和认证价值化核算方法、落实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加快生态产品价值相关理论研究,创新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建立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标准,逐步扩大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旅游康养等机制政策,努力把资源变成资产,把资产变为资本,切实做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同时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三、夯实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报质量

  省政府统计部门根据我省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要求,对剥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具有国有成分的自然资源资产,分不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种类制定科学、规范、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的研究。省政府统计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土地、矿产、林业、水资源等数据库建设,定期更新数据库,逐步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实时动态监测。省政府统计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和审核评估,满足剥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的需要,不断提高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报质量。省政府要深化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促自然资源保值增值。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

  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对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制度,严格露天矿设立审批制度,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创新和利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推动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业权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促进矿业权人依法勘查开采。发展绿色矿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五、严格依法治水,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加快水源置换工程项目以及末端网管建设改造进度,尽早实现水源切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加大农业灌溉井特别是深层取水井关停力度,切实拧紧农业灌溉用水开采的“总阀门”,对应关未关、明关暗用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统筹考虑行洪与蓄水的关系,大力推进“以河代库”工程,在全省各主要河流建设梯级拦蓄工程,提高地表水存蓄能力。在冀中南地区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构建河库湖调蓄有水、支斗毛渠连通顺畅的水网体系。加大清河补水力度,持续深化全省河道清淤疏浚、河滩规整、河堤生态整治工作,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治河与采砂相结合的原则,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实现河道生态修复和有序采砂共赢。强力推进全社会节水,以宣传贯彻《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为契机,依法推进全民节水行动,真正做到依法节水、管水、用水、护水。着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扎实开展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以过硬措施深入做好全社会节水工作。

  六、严守耕地红线,多措并举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和约束,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用地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管控,落实“增存挂钩”机制,进一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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