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提醒工作座谈会
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落细,1月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与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召开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提醒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刘彦朝,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党组成员王永军出席会议。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招待处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永军同志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元旦春节纠治“四风”工作进行了监督提醒,并重点围绕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刘彦朝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2022开年“第一课”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到位。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提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风清气正、拼搏竞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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