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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2-01-12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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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8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会同雄安新区管委会进行认真研究,梳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措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推进债券资金加速拨付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科学编制债券发行计划,合理把握发行节奏,坚持做到常态化发行,切实加快债券发行进度。截至11月30日,1850亿元(其中雄安新区48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已全部按期完成,每次发行后第一时间将债券资金拨付有关市县,有力支持了公益性项目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债券早发行、资金早见效。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聚焦项目储备,督促市县全面梳理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力争更多项目具备发行使用条件,为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奠定基础。二是抓紧研究制定2022年新增债券发行计划,提前预约发行窗口,尽早启动发行工作。三是根据项目成熟情况,多频次组织发行,避免资金长期沉淀在国库和项目单位。

  二、关于强化雄安新区预算执行,推进债券资金项目建设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共安排雄安新区债务限额6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0亿元、专项债务480亿元)。截至11月30日,债券资金已全部发行完毕,并全部拨付雄安新区。同时,督促雄安新区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债券资金支出,预计年底财政支出进度将达95%以上(不含11月底发行债券资金)。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督促雄安新区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一是督促雄安新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和债券资金拨付,推动今年底明年初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二是指导雄安新区制定支出使用计划,逐项目建立支出使用台账,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同时,建立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支出月报制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地区实施预警,推动债券资金及早使用。

  三、关于加大基层项目谋划辅导培训,夯实项目基础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召开全省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组织开展多轮政策和项目谋划辅导培训,邀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上交所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对不同领域项目谋划进行案例式讲解,切实提高市县政策运用和项目谋划能力。12月22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工作视频会议,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对2022年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地提高项目质量,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市县谋划债券项目的辅导培训力度,指导市县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项目基础,提高项目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辅导培训,协调承销团深入市县指导各级谋划储备项目。二是学习借鉴外省项目谋划储备先进经验,细化债券申报、发行和使用等各环节工作重点,指导市县做好专项债券管理工作。三是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债券项目管理能力,夯实专项债券管理基础。

  四、关于争取明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支持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财政部统筹各地债券需求等确定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做好明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争取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我们积极组织各级申报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需求3850亿元,为争取新增债务限额做好充分准备。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国家政策,加强项目储备,力争获得国家更多债券资金,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反映我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全力争取债券资金支持。二是督促市县做好常态化储备项目工作,瞄准重点领域,谋划高质量项目,为争取新增限额奠定基础。三是督促市县尽快完善已申报项目前期手续,力争早日具备开工条件,为重点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附件: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附件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11月22日至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省人大财经委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依法对议案进行了审查,向会议提交了关于该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同意省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该议案,同时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提出的《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着眼保障雄安新区“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重大战略实施,满足雄安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阶段对项目资金需求量大的迫切需求,符合雄安新区发展实际。预算调整事项符合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专项债务资金管理要求。此次预算调整方案可行,同意该议案。会后,省财政部门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批复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省政府以及财政部门要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推进债券资金加速拨付。雄安新区要依法强化预算执行,及时把资金落实到项目中去,推进债券资金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支出预算绩效,保障好新区建设发展,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沉淀。全省财政、发改部门要加大基层项目谋划辅导培训力度,积极促进各市县做好项目储备,切实做好适合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基础,提高项目质量,更好争取国家资金。同时,省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和市县需求实际,继续争取明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提前谋划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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