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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来源:河北人大 2022-09-28 18: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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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要求,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7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方案为:石家庄市82名,承德市32名,张家口市38名,秦皇岛市28名,唐山市65名,廊坊市42名,保定市71名,沧州市57名,衡水市37名,邢台市57名,邯郸市72名,雄安新区托管三县15名,定州市9名,辛集市6名,解放军和武警43名。125名其他应选名额另行分配给各选举单位依法进行选举。

  二、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2月选出。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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