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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进行党支部改选
2月2日,监察司法工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改选。会议根据机关党委批复,投票选举5人支部委员,表决通过宋文新同志为党支部委员会书记,选举产生了党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宋文新同志代表支部班子讲了几点意见。

宋文新指出,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的自身建设最基本的单位和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党在社会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坚强有力的党支部,是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完成党担负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宋文新强调,监察司法工委党支部是监察司法工委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我们要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引领作用、优良作风的带动作用、行为规范的表率作用,不断推进监察司法工作创新发展。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确保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二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切实做到“省委有号召、我们有行动”,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河北、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法治保障。三要坚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职责职能,盯住监察、司法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发力、精准施策,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公正司法。四要坚持实干担当,凝聚强大奋进力量。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奋进、守正创新,高质量落实好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努力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新成效。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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