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在天津召开
4月4日,京津冀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在天津召开,三地就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准备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法工委主任杨金深率队参加会议。北京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分别介绍了本地立法规划编制情况,通报了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安排情况。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规划(2023-2027年)》草案编制情况,与会同志进行了讨论交流。
杨金深在讨论中发言。他说,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各具特色,项目吻合度较高,为做好京津冀协同立法奠定了基础。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谋划本届协同立法规划,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形成了协同立法规划初步草案。草案吸收了河北提出的拟以统一文本协同立法的三个项目,河北对此表示感谢,京津二市还可提出新的项目建议。对于部分内容协同的立法项目,建议适当压缩,突出重点。下一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结合河北实际,会同京津认真做好协同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会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关于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京津冀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三个协同立法项目建议。
会议初步议定,8月中下旬在天津召开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通过《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规划(2023-2027年)》。届时,京津冀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领导均将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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