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明主持召开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3月11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仲明主持会议,法制委委员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省人大社会委、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周仲明主持召开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统一审议了《河北省电力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六部法规的决定(草案)》。
会议议定,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对上述两部法规草案和一件决定草案修改完善后,提交主任会议审议。
周仲明指出,法制委各位委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会前认真研读法规草案,会上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法工委会同有关工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做了大量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研究修改了法规草案,对大家表示感谢。
周仲明强调,法工委要根据会议统一审议意见,会同有关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法规草案及说明充分进行研究,从文字、条款到具体内容的修改,都要严肃认真、仔细推敲、精益求精,确保文字精练、条理清楚、层次分明,为常委会会议提供高质量的法规文本。
责任编辑:吴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