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夏延军深入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调研指导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工委 2024-05-10 09:12:00
A- A+

  5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夏延军到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走访调研,与工委干部进行座谈交流并作讲话指导,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宋文新主持会议,工委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夏延军深入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调研指导。

  夏延军对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监察司法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科学谋划工作,积极担当作为,敢于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全体同志继续发扬成绩、提振精神,围绕聚焦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做好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夏延军强调,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监察司法工委对口联系的单位使命特殊、责任重大,负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做好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锚定正确政治方向。一要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察司法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省人大党组工作安排,聚情民生关切、公平正义,聚力依法履职、厉行法治,不断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二要始终坚持主动有为。工委全体同志要珍惜人大常委会机关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争当理论武装的“排头兵”、敢拼会赢的“先行者”、务求实效的“实干家”,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三要始终坚持高效履职。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要努力提升专业素养,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按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努力在法治轨道上实践创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进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吴丽芳
Copyright  ©  2011-2024  河北人大 版权所有    WAP版网站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网站地图  冀ICP备09023088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