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紧盯” 确保专项监督扎实有效
丰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紧盯”,确保专项监督扎实有效。一是紧盯《条例》宣传抓监督。监督县乡政府加大《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农村大喇叭、抖音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风险预警宣传和防洪知识普及工作,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紧盯防洪工程建设抓监督。监督县乡政府加快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和护村护地坝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县乡人大监督主体作用和建筑工程质量特邀监督员作用,积极推动村民代表参与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抗洪减灾能力。三是紧盯隐患排查整治抓监督。监督县乡政府加强尾矿库、水库、薄弱堤段、险工险段、公路铁路等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应急措施,保障安全运行。四是紧盯村组末梢抓监督。监督县乡政府切实提高村组末端落实能力,细化小组避险转移预案,提高应急演练可操作性,加强小组长、网格员防控能力和实战能力建设,确保责任清、路线明、转移快,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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