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
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70年奋斗征程,70载波澜壮阔。在中共河北省委领导下,河北人大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河北人大不负人民重托,忠诚履职尽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燕赵大地展现蓬勃生机。
在党的领导下,探索民主实践——中国民主历程在河北留下光辉足迹
在今天热闹的石家庄中山西路上,有一座建筑——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大会会址纪念馆。
1948年8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就在曾位于这里的石家庄人民礼堂召开。
大会听取审议了4个工作报告,通过了4个法案,审查了1180件提案。同时,选举产生了由董必武、聂荣臻等27人组成的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
“这是新中国成立前以‘人民代表大会’命名的最高层次的区域性权力机构。”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所所长李鉴修介绍,“正如董必武在大会开幕词中提到的,‘它将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
随着革命形势不断变化,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在取得全国政权后,应该如何组织和治理政权问题。
历史,再次选择了河北这片红色热土。
1949年7月21日至8月9日,石家庄市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
大会把“从群众中来”的600多件提案,变成了“到群众中去”的13项决议。在民主选出的25名市政府委员中,既有铁路机厂老工人、大兴纱厂模范女工,也有农民、羊倌、普通工商业者。
“石家庄是全国第一个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城市。当时,《人民日报》用9天共12篇的体量进行了报道,称之为‘提供了全国实行人民民主的范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赵英涛说。
上世纪80年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并付诸实践。
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与改革同行,与时代共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显示,河北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进步最明显省份。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近年来,河北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新能源发展促进等法规,用法治力量帮助企业解难点、疏堵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紧扣河北改革发展主题,紧扣河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023年,河北出现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洪水灾害。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灾情极为牵挂,在抗洪抢险救灾的紧要关头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时刻,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2个月完成立法调研、法规起草,3个月进入审议程序,历经5个月,《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出台,为全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2021年,《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出台,聚焦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八方面,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有效法治供给。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京津冀协同立法也走过了10年。
10年来,京津冀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体制机制,搭建起协同工作机制的四梁八柱,就100多部法规开展协同立法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截至今年7月,河北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效力的决定370余部,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县法规480余部。经过多次清理、废止、修改,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共229部,设区的市和自治县法规290部。
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以监督之力,聚发展合力——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以来,河北各级人大扎实开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对88个县(市、区)103个乡镇(街道)104个村(社区)和94个防洪工程等进行了督导检查,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依法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不断强化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健全监督体制机制,1988年4月制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监督的规定(试行)》,1988年8月作出《关于在全省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1990年召开全省土地管理工作评议会议,1992年将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写入监督条例。
打出监督“组合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连续7年开展“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联动监督,创新开展京津冀协同监督和专项监督,自1980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共组织执法检查330余次,听取审议报告850余项。
为人民管好“钱袋子”,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责。
本届以来,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化预算监督,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听取审议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报告,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一系列扎实而又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有力推动“省之要事”得到贯彻落实,有力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实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实现。
听民声聚民智,察民意解民忧——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8月28日上午,石家庄市正定县曲阳桥镇正灵路集贸市场熙熙攘攘,4名人大代表以“人大代表赶大集”的方式,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当前,河北共有五级人大代表17.1万人,代表全省7400万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充分尊重代表、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代表、用心服务代表,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职。河北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推进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升级,实现全省人大代表履职“一人一案”,议案建议“一网通办”,家站活动“一图通览”。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本届以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387名基层省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8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113人次。此外,实现全省乡镇、街道代表家站全覆盖,组织开展全省五级代表“进家入站”活动,“代表议事厅”“社情民意直通车”“小板凳连心桥”等民主实践活动蓬勃开展。
目前,河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78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
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责任重大。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覆盖、全流程跟踪督办和重点专项督办相结合,人大督办与政府“开门办案”相结合,开展省人大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专项行动,确保代表提出的“好建议”转化为推动发展的“金点子”。
加强自身建设,彰显担当作为——努力打造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做好人大工作,自身建设是基础。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整体能力水平,努力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不断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建设。以深化“一支一项”为抓手,广泛开展“联学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强化能力建设。制定修订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制度30余项,常态化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讲堂”和专题培训,健全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弘扬实干作风。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摆在新时代人大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充分利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河北的探索与实践历程展馆等载体,定期开展“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推进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生动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实践经验、优势功效。
七十载春华秋实,新征程催人奋进。河北各级人大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河北省委领导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