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13日至1月16日召开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至1月16日(星期四)上午在石家庄召开,正式会期3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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