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守好群众安居生命线。
据介绍,《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是我省的一部创制性法规,重点规范了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行为和行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随意拆改承重结构、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设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自2024年4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该法规在保障房屋安全、促进装饰装修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装修材料是否合格、消防安全是否到位、建筑档案是否齐备、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在衡水市,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桃城区部分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工作汇报,与人大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沟通交流。
“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为切入点,执法检查期间,我们综合运用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问群众等多种形式,全面检查了管理体制、安全责任、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实地检查公共建筑装修、非住宅建筑加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台账等,确保掌握第一手材料。”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三级调研员张建广说。
通过前期调研,执法检查组认为,《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以来,依法推进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强化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确保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装饰装修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积极整改,跟踪督办,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全面总结法规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调研中发现的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研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巨利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