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 强化法治保障 激发创新活力
近日,《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41条,对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保障能力等作出规范,为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年来,石家庄市大力支持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应用,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提出,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培育创造和转化运用机制,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开展精准创新。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评估专利技术的转化应用前景,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众多。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自我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为经营主体及时提供预警和引导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保护协作等提供公益服务。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行政执法协作,健全线上线下快速协查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能够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提供全流程的专业支撑。条例明确,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技术研发和人才管理等提供指引。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课程,推动高等学校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联合培养跨学科、应用型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责任编辑:吴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