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要求,现就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递补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核地点
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12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2号楼B区413室。
三、证件审核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前置学历学位和学信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与职位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考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或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岗位;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件。在不同基层单位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本人是否进入面试等信息。
(二)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不合格、自愿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声明本人签字后,将扫描件或照片于4月14日12时前发送至邮箱:hbrd203@163.com。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面试通知单为准。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联系电话:0311-87906451)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教育处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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