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5月27日至28日举行
来源:河北日报 河北新闻联播 2026-05-13 09:07:07
A- A+

  5月1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5月27日至28日在石家庄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柯俊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现代商贸物流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种业条例草案、雄安新区轨道快线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审议港口条例修订草案、气象探测条例草案、关于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审查批准六部设区的市法规和一件决定;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25年度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贯彻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的报告、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强供热用热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记者霍相博)

责任编辑:吴丽芳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WAP版网站
冀ICP备09023088号-1  冀ICP备09023088号-2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