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日前,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和省直有关单位,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有关决议、决定开展集中清理。
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是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等的‘集大成者’,做好有关清理工作,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法典落地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地方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副处长冯佳敏说。
据介绍,此次清理工作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将对相关法规和文件中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生态环境法典的规定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于查找出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法定程序,统筹推进制定机关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修改或废止工作,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出台完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问题,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在我省顺利施行。(记者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