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围绕家庭责任、政府推动、学校指导、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作出系统规范,以法治力量为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些家庭仍存在教育观念偏颇、监护责任缺位、科学教养方法缺乏等问题。通过立法,我们明确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让家庭教育‘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邢台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张伟说。
聚焦家长主体责任落实,《条例》细化完善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与科学方式。重点强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家长树立理性育儿观念,必要时主动寻求专业帮扶;规范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通过正向引导、示范监督,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倡导高质量亲子陪伴,助力家长增进亲子沟通、和谐家庭关系。
《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府保障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需通过编制指导读本、搭建信息平台、组建专业队伍、培育服务机构等举措,夯实家庭教育服务基础。针对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条例要求落实专项关爱服务,为家庭教育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立足本地实践,创新性提出培育家庭教育特色品牌,推动家庭教育事业长效可持续发展。
为提升家校协同育人质效,《条例》明确建立常态化家校沟通机制。中小学、幼儿园需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制度,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成长特点和家长实际需求,依托家长学校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实践活动。同时细化学校家访、学生心理行为关注、家校常态化沟通等工作职责,打通家校育人壁垒。
《条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家庭教育建设。明确村(居)委会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基层指导站点,压实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新闻媒体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宣传、组织实践活动的社会责任。同时鼓励家庭教育指导学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支持社会力量打造家教家风教育基地,构建全域协同的家庭教育育人体系。
邢台市教育局副局长史战坡说,下一步,该局将把《条例》纳入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协同育人书院的“必修课”,依托千人讲师团开展“《条例》进基层”专项行动;对照《条例》要求,落实教育部门的权责清单,并与其他部门协同,将心理干预、法治教育、假期托管等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擦亮家庭教育“邢台模式”。(记者吕若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