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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日期:2026-05-26 15: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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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6年2月4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着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准确实施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规范履职,推动“两个联系”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不断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牢牢把握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 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全省中心工作,立足人大职能和代表职责,统筹谋划和推进代表工作,以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代表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年度代表工作计划、重点督办建议选题、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等,由代表工作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报告。

  2. 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代表履职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代表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二、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

  3.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座谈、走访、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所联系的基层省人大代表联系年内不少于3次,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经常性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4. 坚持专工委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优势,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就相关立法、监督等工作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

  5. 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统筹考虑代表的职业、专业、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和专工委联系代表的情况,邀请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代表在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6. 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参与。邀请相关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以及备案审查等工作。法规草案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征求全体代表意见,专业性强的法规草案专门征求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代表的意见,向代表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7. 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参与。注重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邀请相关领域、熟悉相关议题的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专题调研、建议督办等活动。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有关工作。

  8. 统筹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工作。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根据安排邀请代表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根据需要组织代表跨区域视察“两院”工作。支持省直有关单位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

  三、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9. 组织代表进行会前集中视察。在全国人代会和省人代会会前,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视察,统一安排各选举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为出席人代会做好准备。

  10. 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在河北的贯彻实施,聚焦省委中心工作和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安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代表工作委员会协调做好在省直工作的省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相关活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代表跨原选举单位的调研考察活动。代表专题调研形成的报告,转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向代表反馈。

  11. 支持代表小组开展履职活动。推动代表小组活动有序规范开展,指导代表小组科学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支持专业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专业特长与依法履职有机结合,开展各具特色代表小组活动。

  12. 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代表根据安排,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接待群众等方式,利用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带头宣传贯彻党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13. 加强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工作。引导代表把民情民意民智体现到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注重从制度、法律层面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按程序转送有关方面研究处理。代表反映或转递群众信访事项,按相关规定及时交由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反馈代表。

  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

  14. 协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引导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建议。收集整理有关部门现行政策、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提供代表议案建议选题参考,增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广泛征集议案建议素材,为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参考。

  15.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审理工作。研究起草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及时分解落实议案办理工作任务。优化代表建议审理工作流程,密切与代表团和代表的沟通联系,从严从实把好代表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根据建议内容合理确定办理单位,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交的准、落的实。

  16. 加强代表建议综合分析。全面深入研究分析代表建议,掌握代表建议类别、代表重点关注领域、承办单位等情况,梳理代表建议高频词和集中反映的问题事项,提炼蕴含的民意民智和深层次全局性问题,形成综合分析报告,送有关部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参考。

  17.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统筹管理。全面梳理代表建议问题清单和办理任务清单,召开交办会签订办理责任书,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办理要求和进度安排。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对我省办法进行修改。

  18. 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强化全过程沟通机制,审议代表议案的专门委员会和办理代表建议的有关机关、组织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审议办理情况。推动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跟踪落实机制,督促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定期调度、审核答复意见,动态跟踪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和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

  19. 加强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结合常委会重点工作,充分考虑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事项,筛选出有价值、有分量的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成立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小组。各专门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跟踪盯办,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切实推动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能够真正体现在政策文件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发挥重点引领和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20. 深化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专项行动。全流程在线处理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沟通、反馈、答复、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对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进一步扩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广度和深度,组建督办工作组形式多样开展专项督办,深入调查研究,面对面沟通协调,注重提高办理质量,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21. 实施代表建议及办理成效评价激励。对承办单位从答复时限、联系代表、办理实效、代表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对办理工作不到位、代表反映不满意的,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根据代表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评选产生代表建议示范文本,供省人大代表学习借鉴。依托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

  22. 加强代表纪律作风建设。引导代表按时出席会议,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会议纪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闭会期间履职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轻基层负担,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个人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干预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

  23. 加强代表履职情况记录规范化建设。及时记录和整理代表出席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情况。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完善线上履职记录管理,实现代表线下履职即时登记、线上履职同步记录、履职情况实时查阅,全面客观反映代表履职情况。

  24. 支持代表积极宣讲、带头贯彻全国人代会、省人代会精神。及时向代表提供全国人代会、省人代会精神宣讲提纲,支持代表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积极宣讲、带头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工作要求,带动周围群众在本行业本领域认真贯彻落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省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

  25. 依法按程序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省直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情况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办理涉及代表的群众信访事项。

  六、加强对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26. 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推进“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等主题,结合代表履职需要,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举办3期专题学习班,组织代表交流履职经验。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开设专题网班,开展常态化履职学习,五级代表共享学习资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安排,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学习班。

  27. 依法保障代表知情知政。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编发并定期推送代表履职电子学习资料,发放相关履职书籍等。统筹“一府一委两院”和省直有关单位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工作,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28. 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与代表原选举单位的沟通,组织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时间和物质保障。提高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质效,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往返旅费和必要的物质上的便利或者补贴。

  29. 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做好会议期间代表履职风采报道。深入挖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例,各地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经验做法,创新报道形式,讲好河北故事、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

  30. 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数智化建设。优化升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探索应用AI人工智能技术,完善代表履职智能问答、代表建议智能辅助、代表工作智能统计等功能。拓展升级线上代表家站小程序,有效链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履职数据互联互通、履职效果可视可感。探索选民登记系统与代表履职系统的关联,实现同类用户统一管理和信息更新。推动同预算联网监督、监察司法、新闻宣传等跨应用系统信息共享。

  七、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

  31. 做好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方面召开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和培训,及时掌握选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答复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宣传报道各地选举工作阶段性进展,宣传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依法选举的好经验好做法。

  32. 加强同市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联动。加强对市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指导,协调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等工作。支持市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同驻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本地区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联系,服务保障代表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适时总结交流贯彻实施代表法,服务保障代表依法有序规范履职的工作情况。

  33. 推动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推进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积极推进间接选举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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