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至23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议。《报告》全面总结了长城保护工作的阶段性成效,也剖析了当前面临的挑战,并为下一阶段如何织密防护网、激活文化新动能勾勒出清晰路径。
《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省与京津晋辽蒙等省(区、市)签订长城保护跨界协定,制定《河北省长城保护规划(2026—2035年)》,出台全国首个省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保护规划》。2021年以来还累计安排省级长城保护专项资金9000余万元,用于长城保护维修、巡查维护管理等工作,此外,还争取和统筹中央、省级项目资金6.83亿元、债券1.28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目前,河北已完成全省长城资源核查与建档,同时,长城保护员巡查机制日臻完善,一支遍布长城沿线的基层守护队伍,正利用无人机与大数据手段,让古老长城有了“科技眼”的守护。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报告》也指出了长城保护在统筹保障机制、强化保护基础、推动活化利用、营造保护氛围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报告》提出,目前,长城经费保障压力较大,主要依靠国家和省级长城维修项目资金,市县财政经费安排较少,难以满足日常管护和应急修缮需要,同时,长城专业研究和技术人员匮乏,长城保护员年龄结构老化且补助标准低于《条例》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长城资源融合深度不够,部分保存完整、历史价值高且具备文旅开发潜质的长城点段,仍处于“沉睡”状态。部分地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缺乏连片成网、整体贯通的保护展示体系,核心展示园主题特色不鲜明。宣传模式单一,未能充分利用短视频、社交平台等新媒体深度阐释长城的文化内涵。志愿服务与公益管护机制有待进一步激活。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旨在推动长城保护从“被动抢救”向“系统性治理”深化。
此外,《报告》还建议进一步提升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水平,着力建设长城历史文化集中展示带,打造具有河北辨识度的长城文化地标;深入挖掘长城沿线的历史故事、民俗风情与生态资源,打造更多可体验、可感悟的精品线路和长城特色文旅品牌等。《报告》还提出,要深化司法协同,严厉打击破坏长城违法行为等。(记者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