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有没有“带病出台”?报备是否及时、审查是否到位、纠错是否彻底?在滦州市,这些问题的答案,正在一场“动真格”的备案审查联动监督中逐步清晰。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把贯彻落实《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法治统一的重要抓手,紧扣“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将常态化自查、制度化审查、动态化清理贯穿工作全过程,让备案审查从“幕后”走向“台前”,从“程序性动作”变为“实质性监督”。

建强“专班+机制”
让监督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联动监督不是“一阵风”,关键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章法。自联动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精准履职、扎实推进,全面抓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动监督工作,有效提升法治监督质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唐山市人大代表、滦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联动监督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联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了《滦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关于开展〈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任务节点,构建起人大主导、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监督工作格局;坚持先学后督,组织召开由联动监督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市“一府一委两院”、人大机关各委室参加的业务培训会议,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监督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全面梳理2024年11月以来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实施全流程情况,逐项排查迟报、漏报、报送材料不规范等问题。同时,通过归集检查各部门报送的发文目录、工作汇报等书面材料,精准筛查报备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潜在问题,全面摸清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整体情况,为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严把“入口+质量”
让备案审查从“纸面”落到“地面”
备案审查,重在“严”字当头。滦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县域治理实际,持续建强工作体系,紧扣全省联动监督工作标准,不断健全与“一府一委两院”衔接联动机制,细化报备范围、规范报备时限、统一审查标准、完善归档台账,打通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主动报备、精准审查、整改闭环全链条,着力破解报备不及时、审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全面压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主体责任,推动市“一府一委两院”立足法定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备案流程,常态化开展文件清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做实“清理+闭环”
让法治底线从“要求”成为“常态”
文件出台了,不代表就“万事大吉”。滦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省条例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和合规性审查,紧盯文件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对各类出台文件逐项过筛、从严把关,从源头防范制度性法律风险,切实杜绝违法违规、与上位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持续夯实基层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基础。
如今,在滦州,“有件必备”成为刚性约束,“有备必审”成为工作常态,“有错必纠”成为法治自觉。备案审查不再只是写在纸上的一条条要求,而是融入日常、落在经常的一道道防线,真正让每一份“红头文件”都经得起法治的“聚光灯”和“放大镜”。(作者:赵健 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