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6年8月28日)
赵乐际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预定任务。
会议共审议10件法律草案,通过其中5件。新制定的医疗保障法,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规范医疗保障关系,健全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法治保障。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通过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农业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国防动员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体系,依法推动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升国防动员能力。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有利于树牢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港澳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会议对企业破产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水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对反跨境腐败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请宪法法律委、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国务院5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同时提出一些意见建议。关于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2个报告,大家认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我国经济呈现动能向新、结构向优的发展态势。大家建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用好各种机遇和优势,更加注重政策协同发力、提升效能,加力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发展动力、激发社会活力,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大家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强化监测监管和风险考核管理,健全专项债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关于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建议,持续增强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更多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进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力度。
审议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时,大家建议,严格落实常态化帮扶机制和责任,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因地制宜提升产业、就业帮扶质效,帮助欠发达地区夯实发展基础、补齐发展短板,完善乡村治理,纵深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审议批准中国和匈牙利引渡条约,审议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47人。
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施行。这部法典的颁布实施,进一步筑牢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对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形成了以法典为统领、相关专门法律共同组成的生态环境法律部门。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增加为8个,即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生态环境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门类更加丰富,体系更加完备。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24件,修改法律45件,完成法律清理工作,现行有效法律303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法律体系。
实施“十五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聚焦实现“十五五”目标任务、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抓紧修改完善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要求的法律规定,加快制定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立法条件成熟的新法律,补齐法律体系的空白、短板、弱项,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关注和回应新兴领域的立法需求,发挥好立法的引领、促进、规范、保障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立法项目论证评估,全面分析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区分轻重缓急,因需、应时、统筹、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二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法律体系内部规律,统筹立改废释纂,坚持时、度、效相统一,扎实细致、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各环节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综合运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听证、评估等机制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立法共识。法律草案中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或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出台时机尚不成熟的,不急于提请审议或表决。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扎实做好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法律体系内部衔接有序、和谐统一。
三是加强对法律体系的研究宣传解读。立足国情实际,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从法律体系的构成、层级、形式、实施、发展等方面总结提炼经验和规律,阐明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理论和话语体系。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突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引导全社会坚定法治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要统筹内宣和外宣,宣传法律体系建设和实践成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