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至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石家庄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柯俊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补选河北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关于废止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九部法规的决定;审议了工业产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条例修订草案、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实施情况、关于全省人大系统开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政府多项工作报告,就省政府贯彻实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审查批准了五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自治县单行条例及相关决定。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罗文为河北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将依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公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接受倪岳峰辞去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坚定发展信心、强化责任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聚焦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水平安全、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23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拟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的有关事项。
省政府有关副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开幕会议或闭幕会议。(记者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