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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600万亩草原受到立法保护
来源:河北日报 2018-02-04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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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曹智)近日,张家口市颁布禁牧条例,近1600万亩草原受到保护。同时,各级政府将加强禁牧区域内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该条例是张家口市2016年3月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张家口市处于半农半牧区,有着放养牲畜的传统。为切实增强针对性,该市规范了全禁、休牧、轮牧内容。条例所称的禁牧是指对放养牛、羊等草食牲畜实行全面禁止(全禁)、阶段区域禁止(休牧)、阶段区域交替禁止(轮牧)的管护措施。

  条例规定,在禁牧范围内放牧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头)牲畜处以三十元以上九十元以下罚款;致使植被受到破坏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

  按照条例,禁牧区域的养殖户应当对牛、羊等草食牲畜实施舍饲圈养,各级政府对实施舍饲圈养的养殖户应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应当加强禁牧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张家口市现有草原面积1595.35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84%,占全省草原面积的30.3%,是草原资源大市。其中天然草原1513.53万亩、人工草地81.82万亩,草原类型以草甸草原为主,兼有山地草甸、暖性灌草丛、低湿草甸。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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