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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
来源:河北人大 2018-09-19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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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上午,分组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

  王晓东副主任说,赞成报告和决议。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法院作了公正裁决,执行却不到位,实际上公平正义就没有落实到位,群众也不会满意。法律具有权威性,也具有强制性,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担当。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4个90%,1个80%”目标任务,全面推进、逐一攻关,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当前处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攻坚阶段,尤其需要形成强大合力。在决议正式审议通过之后,要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促进各项要求的落地落实。

  周仲明副主任说,赞成报告和决议草案。一、执行难确实是一个老大难,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综合施策。二、最高法提出“4个90%,1个80%”,硬性要求,充分展示了责任担当。围绕破解执行难,省高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公平正义,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应该给予充分肯定。三、对决议草案提两点建议,1、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时代,应该强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以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信息联动和信息连接机制,这是我们破解难题惩治老赖的关键举措。2、建议第11条增加对法院相关工作的监督内容,例如,法院对执行难案件实行定期公开方面接受监督,以促进执行工作更加公平公开。

  周英委员说,我赞同报告和决议草案。有几点建议,一、执行工作还需加大力度。总体应该说有进步,但最根本的还是执行缺乏力度,要加大处罚,让违法的人付出代价。法院判决是司法最后一道底线,案件判决后却执行不了,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必须执行到位,否则人们对法治的信赖会大大降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会大打折扣。二、建议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执法人员工作很辛苦、也有危险,另一方面又经常被围猎。既要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也要解决好人少案多、提升办案质量的问题。三、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升违法成本。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更多的强化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进一步提升违法成本。

  赵文海委员说,法院执行难长期以来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报告提出今年作为决胜之年,围绕执行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同意这个报告。提几点建议,一、报告提出与最高法院“4个90%,1个80%”的目标任务,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还有差距,报告对于具体的差距情况没有说明,应该在报告中有所体现。二、要在提高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下功夫,使相对人服气,提高案件执行率。三、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对教科书式“老赖”判罚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同意决议草案。建议:一、关于“执行联动机制”,主要涉及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建议将用语规范一下,将内容调整细化,使之更加清楚具体。感觉整体来讲,应该是想建立一个大的联动机制,里面分几个层次,比如涉及到查封、扣押、信用惩戒等措施,涉及到抗拒执行等情况时,各部门应该从哪方面进行协助。因此,应当按照执行工作的规律和程序,把需要建立的几种协作机制和规律程序理清楚,增强决议的可执行性。二、第5条中对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的主体作用、工作机制方面规定得有些弱,不够具体。

  梁久丰委员说,完全赞同报告,总的感觉法院执行工作成效明显,有几个特点:一是力度大,全员行动,压实责任,发起“总攻”;二是有创新,建档立卡,精准施策,精准执行;三是效果好,紧紧围绕“四个90%,一个80%”目标任务,执行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代表和委员评议较好以上的占较大比例。但距离“四个90%,一个80%”的目标还有一些差距。这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背水一战,狠抓各项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对决议有1处文字修改,第6页第4行“全省法院”,建议改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杨金深委员说,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对我触动很深。我省法院系统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做了大量艰苦的、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借鉴精准扶贫的做法,搞精准执行攻坚战,通过“七个一批”对执行难的案件分门别类,进行甄别处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也体现了扎实的工作作风。我觉得这项工作做得非常有成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结合第三次常委会时法院的工作报告说到的公益诉讼问题,感觉法院在解决公众利益、公共利益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上,做得都是富有成效的。省人大内司委起草的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也很好,符合我省实际,作出的决议很有针对性,很有建设性。赞同这个决议,没有意见。

  王振平委员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从包括安排部署、采取措施、实际效果、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部署,写得很好,完全赞成。2016年3月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省法院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在省委领导和各方面大力支持下,全力以赴推进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项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到今年年底按照目标要达到“四个90%,一个80%”的目标。决胜之年一定要继续加大力度,以有效措施,突出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这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规范化。为了推进“四化”,省人大常委会在1999年作出决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总结近几年推进执行工作的经验做法使之上升到法律规范层面,再次作出决议十分必要,完全赞成。决议是在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基础上作出的,符合监督法规定。决议内容总结了多年来特别是近两三年来的成功经验,创建了一些新的体制机制,讲到要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等,将对长期推进法院执行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张海燕委员说,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尽管现在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去现场见证,召开发布会,也对有些案子进行网络直播,要全方位地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可以和传媒类的院校进行横向课题合作,给他们课题,利用拍专题片、直播、做后期的追踪工作,这样有利于一些小微的、涉民生的案件的执行,对挤压老赖的生存间作用还是很大的。

  李景辉委员说,执行情况报告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决议草案思路清晰、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赞同这个报告和决议草案。从这次报告情况看,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全省法院系统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真功夫,拿了硬措施,有了好成效。“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但一些群众对执行工作仍有反映,任务依然艰巨。提几点建议,一、多措并举源头治理。完善治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审理案件数量。要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强制措施,形成强大社会震慑力。同时,加强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及时增加联动单位,有效整合联动资源,不断优化联动流程,提升执行联动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解决执行难的合力。三、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按照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增加执行工作力量、特别基层法院的执行力量。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执行能力,明确执行法官的责任清单,严格遵守执行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武凤英委员说,对报告赞同,报告实事求是,客观。有几点建议,一、进一步加大基层法院执行队伍的建设。上级法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二、决议中提到了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建议省内异地之间也要加强协调联动。三、执行程序中引入律师调查,建议去掉“探索”,改为在执行程序中积极引入律师调查令。四、决议第10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建议改为“从严处理”。五、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张志敏委员说,听了法院的报告,很受鼓舞。2018年“基本判决执行难”决胜之年,全省各级法院在省委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例如,学习借鉴扶贫攻坚经验,实施精准执行工作机制;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等。明确了以人民群众的感受为最终评价标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建议:切实加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处罚力度,比如欺骗老人,非法集资等,让人们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尊重法厅。

  王海波委员说,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非常好,直面了执行这个老大难问题题,工作抓得很有力度,很有成效,非常值得肯定。强调“大执行”工作格局,还应该进一步引申,把让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者让老赖处处受限、改善营商环境等意思考虑去。要把解决执行难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起来。这种大格局考虑,会使这工作效果更好。

  郭竞坤委员说,昨天听了法院的报告,看了内司委的调研报告,感觉执行的成效比较明显,也有一些亮点,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精准执行攻坚成效初步显现。二、执行规范性建设在全面深化。法院制定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意见,正在按照这个意见有序推进。三、执行查控体系正在形成,在健全银行、证券、土地、房产查控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财产网络查控的覆盖面。四、失信联合惩治机制日益健全,有效解决执行工作找人难、找物难、惩戒难的问题。同时在这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的环节,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执行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执行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中还存在着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这些现象还没有杜绝。三、执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有几点建议,一、在凝聚工作合力上下功夫。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格局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凝聚形成合力。二、在狠抓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严密责任链条,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三、在加强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功能,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加强对执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督办,加强对执行工作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

  刘艳红委员说,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全面,措施精准得力。人大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突出了人大的职能,体现了人大的作为。人大工作不仅是监督法院工作,还通过立法来支持法院工作,共同解决“执行难”的痼疾。有一点建议,决议里第7页“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执行救助资金支持力度”,建议从立法角度规定出来具体怎么支持,落实到实处。

  省人大内司委委员贾春梅委员说,执行难是长期制约法院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法院必须打赢的一场保卫战,今年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年。提两点建议,一、法院执行工作应紧密结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三项联动监督,希望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商事审判的重中之重,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并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二、推动民事执行监督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二)执行人员在执行该案时有受贿、徇私舞弊、枉法执行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的”。建议省人大对此条款予以重视,适当通过全国人大协调两高对此条款加以解释或修改。

  省人大代表张霞说,赞同报告,提一条建议,基层法院的执行力度是不够的,建议向上级法院学习。高院通过摸底,他们找到积案的症结所在,因案施策,而且措施是“看得见”“摸得着”,扎实执行,将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骨头案”化解掉。

  本期发言人员名单:

  王晓东、周仲明、周英、赵文海、梁久丰、杨金深、王振平、张海燕、李景辉、武凤英、张志敏、王海波、郭竞坤、刘艳红、贾春梅、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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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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