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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实施重点立法项目“双组长”制
来源:浙江人大网 2019-02-25 1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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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工作协调机制,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借鉴外地人大的经验做法,着手实施重点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双组长”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杭州市的立法“双组长”制适用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确定的需要按程序报市委研究的重点立法项目。实施“双组长”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原则。

  二是成立市领导领衔的领导小组。实施“双组长”制应当成立领导小组。其中,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市司法局、法规涉及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应当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参加。

  三是规定领导小组的运行机制。领导小组以召开全体会议和开展联合考察调研等形式履行职责。第一次会议安排在领导小组成立后,主要内容包括听取起草部门关于法规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需要重点开展调研论证的内容,协调解决起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二次会议安排在法规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市司法局关于法规草案修改等相关情况的汇报,研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第三次会议安排在法规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前,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意见以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议的汇报,讨论研究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第四次会议安排在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前,听取法规实施部门关于法规宣传贯彻实施和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配套政策措施的相关重点内容。

  四是确定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双组长”制的顺畅运行,由“双组长”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副组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分别负责各次全体会议的召开;联络员负责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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