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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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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调研与思考
来源:《河北人大通讯》 2019-03-29 1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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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人大要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这为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加深理解,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近年来的人大监督工作

  近年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工作,自觉把监督重点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双创双服”和“4+4”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系列监督活动。注重保障改善民生。针对入园入学难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促使26所开发商代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移交;追踪督办医疗废物处置难题,促进1500多吨医疗垃圾处置,推动2个项目开工;对利民惠民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努力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强化法律实施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预算法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省扶贫脱贫开发条例、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有力保障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目前,人大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需要加强和研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有的同志认识不到位。人大有的同志在行使监督权上不够大胆,或多或少存有怕影响关系的思想,缺乏真督实查的硬劲和韧劲。“一府一委两院”有的同志把人大监督看成软任务,甚至认为这是找毛病,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刚性认识不足,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重视不够,导致办理落实效果不理想。

  (二)部分审议意见质量不高。有的审议意见讲成绩说得多,谈问题不具体,抓不住要害;有的太原则、太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让承办单位无从下手,使审议效果打了折扣。

  (三)实质性监督还需加强。重形式、轻结果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开展专题询问,设计痕迹明显,“火药味”不足,特别是通过询问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受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因素制约,预算、计划审查监督往往只是履行法定程序,对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导致监督效果不理想。

  (四)刚性监督形式运用不足。在现有的监督形式中,运用频率较高的是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这几种监督形式,在实际工作中很少运用。

  (五)综合监督方式运用不够。人大监督与纪检监督、行政监督、审判监督、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还未能有机结合起来,存在“各自为战”的问题,形不成整体监督效应。

  (六)“智慧人大”建设步伐还不够快。正在开展的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由于财政、人社、国资、税务等部门原始数据是海量、专业和复杂的,不直接适用于人大监督和代表履职需要,所以进一步明晰和细化人大监督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数据需求报表,成为系统建设的难点。同时,解决各级人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问题等,也应引起重视。

  二、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发展趋势的研究和规律性认识的把握

  (一)刚性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栗战书委员长强调,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人大既是制定法律者,又是监督法律执行者。制定的法律有问题,要承担责任;执法检查时不到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王晨副委员长指出,人大监督要动真格,要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功效,人大监督工作不能走过场,不能放水,监督工作不到位也要问责。同时,各级人大的专题询问越来越常态化、制度化,应询级别也越来越高。专题质询工作也迈出了新步伐,去年2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就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力问题对昆明市住建局开展了质询。

  (二)信息网络技术得到运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现代科技手段在监督工作中的运用。2017年印发《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如何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近年来,广东等地人大就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开展预算联网监督,进行了积极实践,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各地人大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全链条”工作流程成为监督新亮点。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深化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指导,探索形成了选好检查题目、搞好检查组织工作、全面报告检查情况、认真开展审议、推动改进工作、要求“一府两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六步走”全链条监督工作流程。整个过程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组合拳”,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各级人大提供了新的实践范本和标尺。

  (四)联动监督方式成为监督新实践。去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把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采取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社会公众广泛动员的形式,实施综合监督、联动监督、有效监督,抓住了助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找准了人大依法推动工作的切入点,扭住了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点,把住了发挥代表作用的结合点,推进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综合举措,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水平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人大系统干部、人大代表充分认识监督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宪法法律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不监督就是失职,监督不到位也是失职”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监督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要强化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国家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安排,坚持把办理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办理落实责任制,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办理实效。

  (二)准确把握监督原则。①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②注意把握重点。监督工作切忌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扭住关键点,真正把那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③严格依法监督。善于用法治思维开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④务求监督实效。敢于动真碰硬、揭丑亮短,充分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通过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印证法律实施的实情,真正形成监督压力,并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有效实施法律的动力。⑤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活动,最大限度地凝聚广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三)注重打好监督“组合拳”。①注重多种监督形式的结合。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国家法制统一;把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②注重多种职权的结合。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结合起来,使立法与改革发展实际相适应,在监督中善于运用决定权推动有关问题解决。③注重与社会监督的结合。建立监督公开制度,对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适时通过人大公报、网络等载体,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探索运用刚性监督形式。①实行量化监督。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整改情况、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等,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测评或者进行定性的投票表决,对量化结果达不到一定数值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告,仍然通不过时可以启动问责机制。②建立监督追踪机制。研究制定人大监督强制性制度规范,对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不力,办理审议意见、代表建议不积极的问题,提出警告、发回重办,必要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或质询。③建立监督问责制度。对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凡涉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等重大问题,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程序,不断强化监督的处置功能。

  (五)细化完善监督步骤环节。深入推行“无缝隙”管理,真正做到程序严密、环环相扣。在议题安排方面,要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的协调,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视察检查方面,要认真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精细研究工作方案。在议题审议方面,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能够议深议透议充分。在督办落实方面,要健全机制,形成制度,强化办理落实的硬约束。

  (六)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高度重视“智慧人大”建设,加快现代科技嫁接改造监督工作步伐。杭州人大基于移动互联技术开发治水监督APP,极大方便了对治水工作的即时监督;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大代表之家”、鹿泉区奥特莱斯“人大代表联络站”,推广利用“互联网+”方式,有力提升了人大监督绩效和代表履职热情。我们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总结推广基层创新创造,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

  (作者为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司存喜)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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