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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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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新时代人大思维 扎实推进工作
来源:《河北人大通讯》 2018-09-12 16: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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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曹立勇

  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全新的思维、全新的举措、全新的状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坚持党的领导核心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最大优势,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以贯之顾大局。这是保持基层人大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也是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的前提。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做到“三个自觉”。一是自觉坚守政治定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自觉坚定制度自信。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全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地方的生动实践。三是自觉坚持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县委意图,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始终做到县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县委工作主题明确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集到哪里;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县委工作重点指向到哪里,人大监督就推进到哪里。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时时处处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和作用,保证人大工作与县委始终同心同向。

  二、紧扣推动发展第一要务

  “发展是第一要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人大要主动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要求落实到本职工作之中。今年,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出台了《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助力“双创双服”活动的安排意见》,并且关注预算支出成效,为切实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健度献计施力。围绕精准脱贫,出台了《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百户扶贫济困活动的意见》;围绕污染防治,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县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并对县政府落实县人代会“强化生态首位意识,建设美丽幸福新昌黎”议案决议情况进行调研,确保县人代会议案决议取得最大成效。按照三项联动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县级层面的三项联动监督工作,有力的促进了“一法三条例”在我县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三项工作的扎实开展。通过主动融入三大攻坚战,为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三、把握依法履职和有效监督两个关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践行“两个机关”要求,应当坚持依法履职和有效实践的有机统一,注重两手抓、相促进。人大自身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职权,要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今年,昌黎县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有效监督。以“与县委同心同向,与‘一府一委两院’伴跑前行”为监督理念开展工作,在紧跟县委安排部署上下功夫,把坚持县委的领导贯彻监督工作始终,围绕县委全委会、经济工作会议等重点会议,有条不紊地展开监督工作,推动县委一系列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在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变“蜻蜓式”“反复体检式”监督为“同心同向伴跑式”监督;在监督深度上下功夫,强化过程监督,注重追根溯源,让监督真正触及制约工作落实的机制体制、方式方法、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督实效;在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受聘顾问的专业优势,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

  四、着力经济、民生、法治三项重点

  经济、民生、法治三个方面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人大履职实践的主要内容,应当进行系统思考,既要突出重点,也要统筹兼顾。今年,昌黎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整体推进、点面结合,在促发展、惠民生、强法治上打出组合拳。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常态关注计划、预算执行,同时重点对“双创双服”建设、园区改革、农业高质量发展等发展热点进行监督推进、提出意见建议。在持续性推动民生改善方面,既选择生态环保、物业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昌黎、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等民生难点实施监督、持续跟进,又兼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各个领域的民生实事。在实举措推进法治建设方面,主动对接省市人大立法工作规划、计划,扎实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推进“平安昌黎”建设,定期听取“两院”工作汇报,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

  五、突出监督、决定、任免和发挥代表作用四大主业

  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是县级人大的三项主要职能。基层人大工作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十分紧密,代表工作占有相当的分量。因此,在实践中,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工作与其他三项职能的行使提高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系统推进四项职权行使方面,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增强监督的刚性实效,在精准选题、靶向聚焦的基础上,逐步改进和优化法定监督举措的实施形式,不断加强跟踪问效和持续发力;着眼于决定权的有效行使,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部署为契机,修订规则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着力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站位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规范开展人事任免,落实宪法宣誓的最新要求,按照“全覆盖”原则加强决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监督;致力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注重学习培训、保障管理、搭建平台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制定代表工作总体计划和分类实施方案,引导和要求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履职尽责、有所作为,具备“五心”,即要有讲政治的忠心,公道正派的公心,恪尽职守、担当有为的尽心,向上与党、向下与群众的贴心,依法履职的倾心。组织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形成服务中心工作的强大力量,实现代表工作与监督、决定、任免工作的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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