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立法工作 >> 立法动态
不仅监督“乱作为”也要监督“不作为”
来源:河北日报 2019-06-01 11:23:46
A- A+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不仅监督“乱作为”也要监督“不作为”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聚焦审议

  5月28日,会议对《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内容完整、清晰,能够满足我省关于行政处罚监督工作的需要,希望表决通过这个条例。

  条例草案规定,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感觉条例草案对‘乱作为’比较关注,而对‘不作为’体现较少。”王海波委员认为,对行政执法监督来讲,应该监督“乱作为”,也要监督“不作为”,这一点在条例草案第一条里就应该体现。

  二审稿还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方式,提出“可以通过抽查、暗访等手段,也可以运用大数据监测分析、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张力红委员看来,这一条款表述还不够简练,可改为“可以通过抽查、暗访等手段,运用大数据监测分析、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条例的制定,最根本的是执行效果。”宋文新委员认为,条例出台后,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公民都知晓条例的内容;要有实施细则,把条例涉及到的方面进一步具体化,有更明确的规范要求;要落实监督部门责任,对违反条例的处罚要落实到位。(记者赵建)

责任编辑:赵文强
Copyright  ©  2011-2018  www.hbrd.gov.cn  河北人大 版权所有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冀ICP备09023088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