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委到唐山、秦皇岛、保定、廊坊市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4月23-27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昌、赵风楼分两组分别到唐山、秦皇岛、保定、廊坊四市及滦州市、海港区、定兴县、永清县开展检查。检查重点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情况、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情况、中小企业权益保障情况、各方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法律本身需要修改完善的意见等。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四市四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组织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听取了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10多家企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