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常委会机构 >> 代表工作委员会
工作动态
机构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的基本法,制订、修改与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或办法;检查、督促代表法、选举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代表和选举法律法规的咨询。

2、负责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收集、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投诉和控告;组织安排代表的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

3、承担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承担省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5、负责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6、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7、负责对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选举任免处
人大代表联络处
Copyright  ©  2011-2024  河北人大 版权所有    WAP版网站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网站地图  冀ICP备09023088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